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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塔吊教你塔吊的防碰撞措施

2019-05-08分享到:QQ空间 新浪微博更多

   潮州塔吊防碰撞措施:

  1.所有存在碰撞风险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防碰撞专项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熟悉现场起重机械布置,碰撞的工况,认真执行起重机械防碰撞各项措施。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同组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和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3. 交叉区域内的起重机械,若作业半径和回转角度在一定范围内,必须装有回转限位装置和仰俯臂限位报警装置。

  4.交叉区域内的起重机械车身上应安装声光报警装置,起重机械进入交叉施工区域,声光报警装置自动提醒该区域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双方需用对讲机再次联系确认。

  5. 存在碰撞风险的起重机操作室应悬挂防碰撞专项措施。每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每日应填写工作日志,日志内容中必须包含起重机械防碰撞专项保护和报警的试验情况,以及交叉施工过程的措施执行情况。

  6. 操作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交叉作业区域起重操作人员也应相互持有固定频道的专用对讲机(一备一用),任何人不可占用规定的频道,操作人员每天班前必须相互确认两副对讲机是否沟通畅通,如有信号弱、沟通不畅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进行调换。

  7. 在交叉作业区域的起重机械,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升到最高位置小车收回至根部位置并卸去吊钩上的吊索,各控制器拉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并用地锚固定到没有任何碰撞可能的区域。吊装时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周围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

  8. 施工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防碰撞的相关措施。

  9. 多台塔吊同时作业的运行原则:

  低塔让高塔原则:塔身高度较低的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塔身高度较高的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后塔让先塔原则: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设立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设立的塔机。

  动塔让静塔原则:在两塔机塔臂遇有交叉运行时,在其中一塔机无回转、变幅等动作时,另一进行回转或变幅的塔机应对其进行避让。

  轻载让重载原则: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客塔让主塔原则:以不同单位实际作业区域划分塔机作业区域时,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避让主区域的塔机。

   前者优先原则:在执行上述原则时,当出现多项时,按排列顺序,在前者优先。

  10. 流动式起重机械需进入交叉作业区域时,必须得到对方确认并落实防碰撞措施后,方可进入该施工区域进行作业,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11. 新安装起重机械若与附近区域布置的起重机械存在碰撞可能,由后安装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原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双方协商防碰撞措施,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后落实各项措施。

  12. 施工单位每周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防碰撞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定期对全厂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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